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统一部署,从2007年1月1日起将执行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为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管理,根据常州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收支分类改革后行政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常财库〔2006〕14号)、《转发财政部关于收支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常财会〔2006〕7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常财库〔2006〕18号)文件要求,现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相关会计报表格式(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其中相关会计报表中涉及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数据、财政拨入经费和财政补助收入数据按2007年部门预算同一口径填列。执行中如果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常州市财政局反映。
附件:1.《资产负债表(行政)》
2.《资产负债表(事业)》
3.《收入支出总表(行政)》
4.《收入支出总表(事业)》
5.《行政经费支出明细表》
6.《事业及经营支出明细表》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