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出台鼓励和促进担保机构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以提升我市科技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一是对我市担保机构为常州市创新型企业用于科技创新提供的融资担保以及国家、省、市给予财政资金扶持的高新技术项目成果转化提供的融资担保,财政部门将根据上述担保业务总量给予一定的奖励;二是鼓励担保机构建立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担保机构可按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偿债准备金,按不超过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三是鼓励社会资金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支持担保机构做强做大,继续按《常州市鼓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做强做大奖励办法》,实行鼓励担保机构做强做大的奖励政策;四是建立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机制。对信用担保机构通过补充资本金实现增资扩股或兼并、联合等办法,达到注册资本1亿元规模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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