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行动,大力促进我市环保事业发展,推进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科学合理安排支持资金。今年市级财政安排用于创模宣传、创模评审等的创模经费已达120万元。
二是积极落实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经费,在安排2亿多元用于治理的基础上,再投入太湖水污染治理经费40万元,用于2003年的太湖水污染防治,促进水环境改善。
三是积极组织省级污染防治基金的申报、上报审批及资金下拨监督检查,与环保局对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等八家单位的八个项目进行申请审核、上报审批,在款项到达后及时拨付到位,并要求各用款单位在使用中严格按规定执行,并进行自查自纠。
四是市财政每年安排250万元用于环保装备、现代化监控与监测,加大对环保监测站投入力度,使之达到现代化站标准。
五是目前财政投入治理资金已达180万元,加强了环保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企业进行内部生产环境标准化建设与企业污染源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经建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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