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从2002年起全面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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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05-29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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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运行机制,增强综合调控能力,促进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金坛市制定了《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金坛市综合财政预算管理遵循"收支统管、量入为出、统筹安排、综合平衡"的原则。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后,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不变,预算支出原则不变。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预算内外统一开支范围和标准,在对预算外收入继续筹措政府调控资金的前提下,实行"核定收支基数、年终结余留用、超支不补、超收比例分成、短收等额扣减支出指标"的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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