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2000年起全面推行了农村税费改革,两年来,各地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把农村税费改革作为农村工作的重点,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民负担明显减轻,税费改革政策受到了农民的拥护和欢迎;财政转移支付政策落实较好,确保了农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规范了农业税制,初步建立了较为合理的农村税费制度;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得到保证;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项配套改革积极稳妥地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
两年来税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包括:各村每年报刊订阅费用不超过2000元的限额标准难以执行;地区之间、乡镇及行政村之间债务化解工作不平衡,少数乡镇、村化解难度较大,有的难以完成化解目标;债权清收进度较慢,债权回收还有较大潜力;部分村“一事一议”筹资款无法满足农户对发展村级公益事业的需求;有些地方对农村税费改革的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对存在的诸多深层次的问题缺乏深刻认识,对布置的有些工作有应付的现象。因此,要抓紧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抓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我市村级债务化解工作虽然完成了预定的目标任务,但全市债务余额尚有3.26亿元,化解的任务还很艰巨。而且,化解工作很不平衡,还有部分乡镇没有完成化解70%的目标任务。因此,各地应深入开展村级债务的化解工作,争取在年底前化解80%以上,再通过一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任务。各辖市、区对目前化解难度较大、尚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困难村,要制订帮扶措施,重点落实,确保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不留死角。在化解债务工作的同时,要严明纪律,建立制度,防止新债的发生。
二、全面推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今年114个行政村进行了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试点。明年将在全市全面实行村级财务预算制度。各地税改办对试点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研究完善有关制度和办法,对乡镇和村干部认真组织培训。在明年一季度,要完成村级财务预算编制工作。
三、抓好农业税定时定点征收工作。根据全市今年农业税定时定点征收面达到50%的要求,在积极抓好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扩大试点面。全市已有17个乡镇开展定点征收试点,并取得了较好成绩。为了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决定将今年11月作为全市农业税定时定点征收月,各地要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力争通过两年时间,形成征收机关依法征税,农民自觉纳税的良好局面。
四、严格执行农民负担政策,防止负担反弹。减轻和稳定农民负担,是农村税费改革的根本目标,也是深化改革,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的最基本的要求。要继续坚持“四个不变,一个明显下降”的规定,即农业税税率、计税价格和常年产量不变;农业特产税税目、税率不变;两税附加比率不变;一事一议筹资限额不变。同时农民承担的劳务和以资代劳比上年明显下降。明年是农民承担“两工”负担的最后一年,而“大水利”建设对劳务需要必将大量增加,各地要严防增加农民劳务负担的情况发生。要认真落实农业税“先减后征”政策,对农村特困户、税费改革后增负的农户及低保户,要通过群众评议、乡财政所审核、乡镇政府批准、张榜公布的程序,在征收前将先减后征方案落实到户。各地要杜绝超范围、超税额减免现象,严禁挤占、挪用减免款,确保税收减免政策落实。
五、加强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调查研究。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尽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改革政策也有不尽完善的方面。如:如何解决新出现的有税无地和有地无税现象、如何创造条件向农业税大厅征收方式转变、乡镇正常运转应采取哪些关键措施、一事一议筹资如何更具操作性等。各地每年都要选择1-2个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利用农村财政研究会这个理论阵地,进行研究探讨,为领导决策服务。
(农税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