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金城镇财政支农强化“四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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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05-29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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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很重视,由财政所牵头,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财政支农项目领导小组,村也相应的成立了领导机构,组织项目有计划地逐一实施。
二、规范管理制度。为使项目工程的实施做到有章可循,根据市局的有关管理办法,制定了《金城镇粮食自给工程管理办法》《金城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了财政农业项目的管理。
三、落实工程责任制。实行层层签定责任状,层层抓落实,村对镇负责,承包人对村负责。
四、实行村级报账制。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自筹资金足额到位,实行按项目管理办法预付资金,按工程进度付款,保证了资金的专款专用。
(金坛市金城镇财政所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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