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加强出国人员外汇财务管理取得了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执行现行的因公出国(境)用汇管理规定,并出台政策,加强用汇管理力度,防止出国(境)用汇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对某些开支标准存在不尽合理的情况如城市间交通费的审批,进行了认真的核实。
二、严格“双跨”组团用汇审批。对于跨地区跨部门出国(境)组团出访,若部、省级单位组团的出访人员用汇,由部、省财政厅相关部门审批;市级单位组团的,由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审批;辖市(区)组团的,由辖市区财政部门审批,市财政按季下达用汇额度。执行“双跨”团组用汇审批制度,防止了越权审批和超标准用汇,以及抑制骗汇、套汇现象的发生。
三、把好出国(境)审核关。对没有明确任务、无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任务以及不必要的培训项目和名不符实不合理的团组要从严审核,及时取消;对背景不清楚的境外机构和个人发来的出国(境)邀请要认真核实;对本人身份与出国任务不符的人员及时劝阻,使有限的外事用汇额度取得最大的效益。
四、积极推行对出国购买的国际机票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境外的交通费、招商费及公杂费开支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的原则,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
(行政政法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