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政动态 >> 本局动态 >> 内容
 
市财政局将从六个方面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发布日期:2006-05-29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切实减轻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我局将采取积极措施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一、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与地税、工商等部门的协调,督促企业在申领发票、工商年检时做好社会保险参保工作。
  二、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征缴考核奖惩机制。将社保基金征缴、资金汇缴、各部门配合等内容列入考核,并与业务专项经费挂钩,对超额完成任务的单位与做出特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
  三、建立缴费基数稽查制。对已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开展日常和专项稽查,逐步规范参保人员的范围,夯实缴费基数,杜绝少报、瞒报缴费基数的现象,确保应收尽收。
  四、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例。按国家规定,个人缴费比例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高可提高到8%。目前,我市个人缴费比例为7%,若个人缴费比例提高1%,预计市区每年可增加基金收入3100万元。
  五、加强对领取保险金人员的资格检查。采取户籍证明等方式,杜绝冒领、骗领保险金的不良行为。此外,合理控制市区事业单位改制中出现的成批申请病退的提前退休人数。
  六、实行劳动、地税、财政联网,相互及时反馈征收和收缴信息,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社保处供稿)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5681812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