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以税源管理为重点,与代征单位相协调,从五个方面加强契税征管。
一、完善房产契税代征制度。规范代征工作,销售一户、征收一户,税款按时解缴。统一把征收环节放于房屋交付前,确保交付一户,征收一户。严格税款结报制度,按月结报,严禁截留、挪用税款情况的发生。2002年,全市47家房屋开发公司累计代征税款8987笔,代征税额5203万元,代征工作量和征收额分别比上年增长了57.2%和61.73%。
二、加大土地契税征收力度。在核实计税依据的基础上,开展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欠税的专项清理,逐户发出纳税通知书和催缴税款通知书,与土管部门协助,完成清收欠税任务。对新批项目坚持“先税后证”,对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则不予办理土地房产产权过户手续。2002年,土地契税征收3945万元,比上年增长159%。
三、加强内部管理。与房管、国土等部门协调配合,实行源头控制;对管理系统改进升级,为征收管理提供技术保证;开展财政行风评议工作,加强窗口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征管水平。
四、收集整理税源资料,建立数据库。开发公司在房屋竣工交付前,须及时提供房产测绘中心出具的《勘测报告》,并据此建立税源数据库。
五、开展执法检查,堵塞征管漏洞。在全市开展契税政策执法大检查,清查不符合减免税条件而享受政策的情形,堵塞土地、
房产公司的征管漏洞,克服截留挪用税款、逃税现象,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农税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