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实行部门联动,确保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改制任务的完成。
一、成立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企业改制工作,按照市统一部署,推进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二、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调研,对41户目标企业逐户调查,深入企业指导改制工作,采取一厂一策,协调解决改制中的突出问题。列入责任状的企业基本都已确定了改制方案。
三、在进一步规范改制过程中产权界定、审计评估、产权交易等行为的同时,对于难以核销的不良应收款项,采用根据账龄计提一定比例坏账准备金的办法进行处理。
四、改变改制企业审计评估原招标委托方式,选择一批实力较强、质量较好、效率较高的机构进行集中委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审计评估任务。
五、采取与中介机构、拟改制企业三家签订评估约定书的办法明确各方责任,落实任务,加快改制进程。
六、测算未改制企业的改制成本,对企业享受有关政策后的资产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七、继续实行审计评估费用由财政负担的政策,减轻改制企业负担。
(国资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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