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对2002年以来契税征管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2002年以来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项目契税征收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按规定依法组织征收,计税依据是否按统一的政策规定执行。二是减免税办理情况。减免税是否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无擅自乱开减免口子越权违纪审批情况。三是税收基础工作情况。检查是否按规定建立契税征收台账和减免税审批台账,契税完税证领、销手续是否齐全;代征税款是否按规定结报,有无将代征税款长期滞留代征单位。本次检查采用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将进行书面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农税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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