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北区财政局与有关部门配合,采取切实措施对区内2001年12月31日前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至今尚未缴纳土地契税的102家纳税单位依法进行土地契税清收。区本级共清收土地契税3074.44万元。其具体做法是:
一是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农业税法宣传月活动的契机,发放宣传单,到国地税征收大厅张贴公告,开动区政府电子大屏幕滚动字幕,进行广泛的税法宣传。
二是组织上门催收。组织人员直接到纳税单位发放土地契税清收通知单,直接向纳税人宣传契税政策,同时向企业积极宣传高新区的优惠政策。
三是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及时兑现政策,努力培植地方财源。6月份,拨付本批企业土地开发费1217万元,加快了项目开工建设,促进了企业再生产投入。
(新北区财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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