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级债务的逐步扩大将影响基层政权的效力,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经调查,武进区镇级债务呈现三大特点:债务额度大,目前债务总额达73103万元,平均债务已经超过了当年全区镇级自筹资金收入规模;债务规模超过当年自筹资金收入规模的乡镇个数多,全区14个镇的债务总额超过当年该镇自筹资金收入;债务累积时间长,账外估算基建工程欠款增长速度快,账外工程欠款总额比行政区划调整时增长了177%。镇级债务主要是由于政府包揽过多经济职能,开展各类升级达标活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债务危害认识不足,层层累积以及缺乏监督机制等因素造成。对此提出五点建议:
一是建立监督机制,规范政府行为。增强基层政府负债管理意识,按照预算办事,规范各项收支行为,保重点、保吃饭,严格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监督,控制债务增长。
二是发展壮大财源,夯实财政基础。妥善处理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的关系,因地制宜搞活地方经济;盘活存量资产,处置闲置资产,偿还部分债务;继续加大对债权的收缴力度,在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加大周转金回收力度。
三是树立危机意识,建立领导问责制。对债务的危害引起高度重视,注重债务的清查摸底工作,积极研究削减债务的对策措施;树立积极的偿债意识,树立“偿还债务也是政绩”的观念。
四是理清区、镇之间事权和财权。规范各级政府间的事权和财权,明晰地界定风险责任,特别是重大的、跨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等要避免事权和财权分裂现象。
五是建立预警机制,合理控制负债额度。建立镇财政按季上报负债制度,研究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制度,按各镇年度预算内外财政总收入、年度预算内外可用财力等综合测定“债务风险预警线”,对累计债务额接近和超过“预警线”的镇,发出预警通知,提请防范财政风险。
(武进区财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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