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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2006-05-29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加强对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领导,协调部门相关工作,规范教育收费,我市出台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为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议事机构,由市教育局,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监察局等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有关文件、事项,承办单位应根据需要,会前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指示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部署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听取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协调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有关问题;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组织召开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起草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收集和掌握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编发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信息,协调新闻单位对教育收费的舆论监督;组织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的调研和检查;处理有关反映教育乱收费的人民来信来访等。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发挥本部门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的作用。如市财政局认真落实《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经费“三增长一优先”政策;与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共同制定、完善学校收费政策和标准;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受理教育乱收费的举报,予以查处,并及时将查处情况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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