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立足经济发展实际,依法理财、强化管理,以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环境培育为重要手段,多措并举,积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整治“乱收费”,规范收费秩序,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二是全力推进沿江开发建设,实行对沿江开发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市级留成部分、各类用地的土地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入股等收益全额用于沿江开发;对列入沿江开发的各产业园区举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举办之日起,十年内免缴土地租赁费;产品出口企业和鼓励类项目企业,前五年免缴土地租赁费,后五年减半缴纳土地租赁费等优惠政策。
三是充分运用预算、贴息、财政资金等引导措施,促进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建立起以民营企业为主要对象的信用担保体系,完善担保机构准入、资金资助与自律制度,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
四是落实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多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建立下岗失业人员贷款担保基金,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全面实行免费再就业培训和免费职业介绍政策;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力度,巩固“两个确保”,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五是加快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规范审计评估、不良资产处置、产权交易等行为,重点加强大而盈、大而难、大而亏企业改制进程;强化对财政性投资的监管,实行对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总监委派制。
六是加大农业投入,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对加重农民负担的集资、摊派等问题实施集中整治;巩固化解村级债务成果,防止新的债务发生,力争今年化解村级债务率达90%以上;加强负担监督检查,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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