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执行2003年度部门预算,按预算支出计划下达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事业专项经费,并切实加强监管,防止挤占、挪用及超序时执行预算。
二是从严控制支出追加。对预算单位在预算支出执行中的经费追加申请,有保有压,分别轻重缓急,深入调研、周密审核。除因国家、省、市政策调整,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项目支出及危及人身安全,影响机关正常运转的突发性事件项目追加外,一律暂停一般性支出项目经费的追加。今年以来追加经费支出455.96
万元,追加项目数量及金额比去年同期明显下降,预算约束力增强。
三是深化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加强教育、法院、公安等23个部门8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收支分离,将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统筹使用,增强财政支出保障能力。
(行政政法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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