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改制工作,提高改制企业不良资产清理回收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日前,我局对常州第二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常州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常州华光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常州光辉化工有限公司、常州永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常州长江焊材有限公司等6户改制企业的不良资产清理情况进行了检查。6户改制企业均与我局签订“常州市改制企业不良资产清理协议”,据统计,共核销、剥离不良资产2664.95万元,其中呆(坏)账1815.97万元,长期投资34.3万元,存货502.11万元,固定资产285.49万元,非经营性资产27.08万元。
通过检查,发现存货与固定资产的处置不够及时,改制企业户数多,产权交易所人手少,改制企业不够重视,保管在改制企业的存货与固定资产存在损失的可能;改制企业缺少呆(坏)账清理回收的管理制度,未按要求建立备查簿;一年一次的抽查显得力度不够等问题。对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由于核销、剥离的不良资产数量大、情况复杂、户数多、企业积极性不高,因而要加强对不良资产清理的领导,分清情况、开拓思路、明确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国有资产的损失。二是加快处置存货与固定资产的进度,真正做到国有资产“物尽其用”。三是针对企业改制基本结束的情况,对呆(坏)账进行分析、清理,筛选出有回收价值的项目;制定完善的激励机制,督促改制企业发挥“知情”的优势,对积极性不高的改制企业,委托律师事务所,通过司法途径加紧催收。
(监督检查处、国资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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