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全力推动全民创业、自主创业,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多措并举促富民,千方百计增加人民群众收入,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一是优化良好创业环境。牢固树立“民本经济”思想,将激励全民创业、自主创业、勤奋创业寓以制定各项政策、制度之中。严格按政策办事,打破所有制界限,清理并取消各种不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歧视、限制政策和不合理规定,明确在财政性投资项目市场准入、税费政策、中小企业担保、财政贴息、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民营企业等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关于提升提速发展民营经济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履行各项承诺事项,亲商扶商,促使民营企业无障碍自主发展。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加快管理创新,实现由“管制审批”到“提供帮助”的转变。
二是激发创业积极性。落实好现有财政政策,尽快研究出台相关办法,鼓励科技人员用自有专利、专有技术等科技成果创办各类民营企业,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购买、参股经营等形式参加国有、集体企业改制,鼓励下岗职工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市给予的优惠条件自主创业,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军人投身创业,鼓励农村能人创办经济实体,重点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
三是加大扶持力度,提速发展民营经济。市财政今年科技三项费用安排增加1400万元,其中设立500万元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落实好工业技改贴息、科技三项费用、火炬计划和星火计划贴息、出口技改贴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贴息等专项资金。运作好信用担保资金和下岗失业人员贷款担保基金,加大对民营和私营企业的扶持力度。研究扶持企业做大做强的具体财税措施,培植税源大户,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难问题,扶持企业小的加快变大、弱的加快变强,壮大财源经济规模。
四是转变职能,改进服务,从产权交易、会计人员培训、会计管理、会计师审计及资产评估中介服务等方面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民营和私营企业发展的良好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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