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通告
根据省人事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从2005年起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或成绩达到省定标准,方可参加评审。现将200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考试报名条件: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 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 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者取得会计师资格后4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业的财务会计岗位担任主管职务2年以上;
(四)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到2004年12月底。
二、 考试日期:2004年9月5日8:30—12:00。
三、 报名时间:2004年5月8日至5月15日。逾期将不再办理。
四、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
五、 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须填写《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并由所在单位或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签章后,携带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分别到下列地点报名:
(一)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区及市直单位报考人员到市晋陵中路593号(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二)金坛市报考人员到金坛市财政局会计财监科报名;
(三)溧阳市报考人员到溧阳市财政局会计科报名;
(四)武进区报考人员到武进区财政局财监会计科报名。
六、 考试收费标准:2004年度暂参照苏价费函[2002]72号标准,每人收取110元。
七、 合格证书发放: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省会计考办转发由全国考办核发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省人事职称部门和省财政会计部门将根据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标准,确定我省当年度的使用标准,该标准仅在本年评审中有效。
八、 其他事项
(一)2004年度高级会计师仍采取原来的评审办法(可不参加考试)。
(二)在公务员岗位工作的会计专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通过考评取得的高级会计师资格在公务员岗位工作期间不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
常州市财政局
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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