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部门积极服务我市12万残疾人,落实扶持残疾人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促使至2008年全市残疾人基本“人人享有康复服务”,2010年“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 一是预算安排,加大投入。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市财政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2003--2005年三年共投入300万元,实施白内障复明、聋儿语训、肢体矫正、精神病防治等康复项目;2006年预算内安排康复专项经费110万元,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监督康复专项经费的使用,加强资金追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康复服务效果。 二是广泛覆盖,突出重点。扩大康复服务覆盖面,目前我市残疾人康复覆盖率达60.8%。减免特困残疾人员耗材、体检、服药等费用,尽力满足残疾人的康复愿望。今年市财政投入80万元在全省首创“助视、助行、助听”和免费服药的“三助一免”工程,全市4600余名特困残疾人得到及时康复救助。 三是点面结合,打造平台。针对残疾人的康复特点,市财政安排资金,培训社区残疾人工作者;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社区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康复服务。市财政投入1800万建设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为残疾人提供鉴定、肢体康复、儿童康复、器具供应等服务,解决了我市长期以来残疾人康复设施薄弱的现状。 (社保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