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部门加大投入,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济支持,将救助对象扩大为全体困难对象,救助内容从吃穿住向医疗等方面扩展,特困群众、困难家庭的规范化救济安全网初步形成。 一是筑牢城乡低保安全网。对我市月人均收入低于280元的城市居民和月人均收入低于180元的农村居民实行最低生活标准保障,并于去年底再增发一个月全额低保金。 二是将网外边缘人群纳入规范救济。对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低保线,低于低保标准1.5倍的家庭,界定为困难家庭,去年年终对其实行一次性救济,补助标准为700元。 三是实施大病医疗补助,防止因病致贫。动用慈善资金增值部分,对大病患者进行医疗补助,目前已支出632万元。对低保对象和困难家庭中患有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的个人给予一次性8000元和7000元的补助;对一般群众中患有该类疾病且当年发生并由个人支付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当年总收入3倍以上的家庭给予一次性6000元的补助。
(社保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