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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预算单位下半年新录用人员和军队转复干部预算安排的函
发布日期:2006-12-25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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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预算单位:
由于公务员工资改革尚未实施,人事部门对预算单位下半年新录用人员和接收安置的军队转复干部尚未按规定的工资项目核发工资。由此,财政对上述新增人员的人员经费尚难准确核拨。经研究,对以上人员支出今年暂不追加预算,待公务员工资改革政策明确以后一并追加结算。请各相关单位统筹安排支出,确保年度预算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
主题词:预算 安排 函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6年12月7日印发
共印350份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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