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自2006年1月起,我局局内财政资金银行账户统一由国库处管理。为加强和规范局内银行账户管理,经研究决定:原我局以处室名义开设的财政专户统一变更为“常州市财政局”户名;财务印鉴章统一变更为“常州市财政局财政资金专用章”;原财政专户的账号和开户行不变。请贵单位按照我局变更后的户名和印鉴章协助办理有关资金缴拨手续,确保资金的正常往来。 新的财政专户户名和财务印鉴章启用时间为:2006年 月 日,原财政专户户名和财务印鉴章同时废止。
二○○六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变更 专户 印鉴 函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6年1月18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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