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内容
 
关于编制2007年市级无财政预算内拨款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0-24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07年市级无财政预算内拨款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现就编制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各单位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强预算管理,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预算编制,统筹收支安排,促进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合理公正,不断增加透明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编制范围
  市级无财政预算内拨款的事业单位(不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已纳入预算内管理的单位),包括五个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不包括财政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及离退休管理处的经费)。
  三、200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几个具体内容
  (一)关于收入预算的编制问题
  各事业单位在报送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时要根据国家的各项收费政策,全面考虑影响收入的各项因素,积极可靠、实事求是地预测编制2007年非税收入,收入计划原则上按2006年的预测数为标准。对因政策变化导致收入计划变动较大的,需提供文件依据或情况说明。
  (二)关于支出预算的编制问题
  支出预算按零基预算的方法分别按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各单位安排2007年预算时,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预算年度任务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分析上年度支出实际状况,先保证基本支出预算,再安排项目支出预算,确保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基本支出预算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三部分。基本支出预算中涉及个人按月发放的,按编内实有人数和实有离退休人数,以2006年10月份工资发放单为准,各种津贴、补贴和补助按国家规定项目的标准计算。商品和服务支出参照常财预〔2006〕12号文件所列标准,原则上按每人每年1.2万元编制。
  项目支出预算划分为基本建设类项目和行政事业类项目两大类。行政事业类项目主要包括:政策性专项项目、经常性专项项目、其他专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各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按轻重缓急进行合理排序。财政部门将严格审核后视单位当年财力状况择优进行安排。
  2.坚持追踪问效的原则。财政部门和各主管部门对预算安排的支出项目实施过程及其完成结果进行追踪问效。
  (三)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与相关改革衔接问题
  1.关于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衔接。根据财政部《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和要求,2007年预算要按新科目编制上报。各单位要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功能和支出经济科目编制2007年部门预算,准确运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细化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2.关于与非税收入改革的衔接。2006年市级已全面实行非税收入管理改革,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必须按规定将非税收入及其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支出预算必须按预计收入扣除市政府集中统筹20%政府调节资金后予以安排。
  四、编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继续实行“一上、一下”的编制程序。2007年市级无财政预算内拨款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建议计划表采用统一表式,不使用专用软件,由市财政局各业务处室负责布置。各单位2007年部门预算建议计划表上报后,由市财政局业务处室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将各单位2007年部门预算正式批复单位。并将各编报单位上报的2007年部门预算建议计划表及部门预算正式批复送综合处一份。将部门预算正式批复送国库处一份。
  (二)时间安排:
  1.市财政局业务处室在10月20日前将2007年部门预算建议计划表及编报说明、要求布置到各编报单位。
  2.各编报单位在11月15号前将本单位2007年部门预算建议计划表(一式三份)报市财政局对口业务处室。
  3.市财政局业务处室在12月5日前将2007年部门预算正式批复下达给各编报单位。
  五、编制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各单位要规划好2007年各项工作及其收支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收支预算,为保障履行职能、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打好基础。
  (二)从严从紧编制支出预算
  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切实贯彻市政府创建节约型机关的号召,从严编制预算,从紧控制各项支出,确保各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规范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
  为强化预算约束,保证各单位职能的履行,市级财政部门要推进财政支出追踪问效,加大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力度,对预算单位隐匿、转移、虚报非税收入,挪用项目经费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依法予以查处。

  附件:1.2007年市级无财政预算内拨款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建议计划表
     2.2007年市级无财政预算内拨款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主题词:编制 部门 预算 通知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6年9月30日印发 共印135份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5681812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