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内容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5-29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常财税〔2001〕2号

各辖市财政局、地税局,各区财政局,市区各地税分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0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苏财税〔2001〕8号文

二00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

苏财税〔2001〕8号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地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税务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地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

二00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5681812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