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内容
 
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对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5-29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财政局文件

常财社[2003]50号

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对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财政局: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对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的通知》(苏财社(2003)124号)转发给你们,请切实贯彻执行。关心困难群众的生活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请各辖市、区财政局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深入到困难群众中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请各市将慰问活动详细情况于2004年1月30日前报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对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转发 慰问 通知
抄报: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3年12月30日印发
共印15份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5681812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