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财政局文件
常财社[2003]50号
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对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财政局: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对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的通知》(苏财社(2003)124号)转发给你们,请切实贯彻执行。关心困难群众的生活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请各辖市、区财政局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深入到困难群众中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请各市将慰问活动详细情况于2004年1月30日前报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对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转发 慰问 通知
抄报: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3年12月30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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