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财 政 局
常州市房产管理局
常财综[2002]14号
关于物业维修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通知
各区房管局、财政局:
根据“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和财政票据使用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物业维修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归集收缴物业维修基金统一使用由江苏省财政厅监制的专用票据。
二、物业维修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管理,收缴的两项基金全额存入财政专户,采取“逐笔进户、整笔拨付”的专户模式管理。
三、支出管理和资金增值,按照常房发(2001)7号、常财基(2001)1号文《关于对全市物业维修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通知》规定执行
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物业 基金 管理 通知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2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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