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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利、体育彩票发行机构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5-29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常财综[2000]56号


各辖市财政局、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为了加强我市彩票发行机构的财务管理,规范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彩票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对我市福利、体育彩票发行机构财务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育彩票公益金、福利彩票社会福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即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中拨付。彩票发行机构银行户的开设管理按市财政局常财综[2000]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银行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二、根据财政部财综字[1998]24号《社会福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体改委体经济字[1998]365号《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民政部门年初要按规定编制社会福利基金收支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本级公益金收支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编报社会福利基金、公益金年度收支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

三、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编制月份社会福利基金、公益金收支月报(见附件),并上报有关部门。

四、体育彩票、福利彩票发行机构财务收支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具体按照常政发[1999]133号《常州市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市财政局常财综[1999]74号《常州市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五、做好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各单位要建帐核算,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工作,严格会计核算制度,并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关会计核算的规定。

六、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加强福利基金(公益金)的管理。彩票发行机构应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合理确定机构的各项开支费用,彩票发行费用不得突破规定的比例。在彩票发行管理中,应从实际出发,结合上级部门的结算要求,在准确核算的基础上,及时办理资金的归集和有关款项的上缴下拨。

七、加强票据管理。彩票发行机构应对照我市票据管理规定办理票据购领、缴验和月结报手续,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票据,收取资金及时解缴财政专户。

八、建立定期财务报表制度。各彩票发行机构应按时向财政局综合处报送财务报表,在月后5日内报送财务月报表一份,季后8日内报送综合财政预算季报表一份。

附件: 年 月份社会福利基金、体育公益金收支情况表


年 月份社会福利基金、体育公益金收支情况表


填报单位: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数

累计数

备 注

一、上年结余

其中:应收款

二、本年收入

1、社会福利基金、体育公积金分成

2、利息收入

3、弃奖收入

4、其他收入

三、本年支出

1、城市福利事业

2、乡镇福利事业

3、社区服务

4、福利企业

5、资助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6、弥补大型体育运动会比赛经费不足

7、修建和增建体育设施

8、体育扶贫工程支出

9、其他

四、本年结余

1、其中:应收款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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