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8-14 |
各设区市和昆山、泰兴、沭阳县(市)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点击下载)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7月31日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