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咨询问答 |
发布日期:2011-12-13 |
1、“三公”经费、部门预算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公务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三项。
部门预算是政府预算的组成部分,以机关、事业单位为主体分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完善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2、常州市预算公开已经做到了哪些? 答:随着中央、省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不断推进,我市的预算公开工作循序渐进,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日益扩大。 1、对人大的公开内容:(1)向人代会汇报每年的收支执行情况(包括文字及表式)及下年度的收支预算草案,接受审议。并提供市级部门预算总表及部门预算草案,供代表查询审议。(2)年中收支预算执行情况。(3)年度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对社会的公开的内容:(1)每年经人代会审议批准的预、决算报告(全文),通过常州日报、政府网站、常州市财政信息网站等有关媒体向全社会公开。(2)按“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向全社会公开。省级2011年在10个厅(局)级部门进行试点, 2012年拟实现全面公开。建议我市从2012年起开始试点,并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3、常州市为部门预算公开做了哪些准备? 答:我市高度重视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对部门预算公开作了较为详细的准备: 一是加大预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的财政宣传力度,让各预算单位在思想上,业务上作好准备。 二是2010年我市撤销了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账户,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预算管理范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收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收支执行。 三是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软件进行了升级,主要体现在一是对项目名称设置上按预算公开的要求重新进行了通俗化,便于社会各种群体容易理解,适合比较,便于监督。二是实行全口径的综合预算编制,资金来源除税收收入、政府性非税收入、基金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经营性收入、预算外老结余等所有收入及其安排的所有支出,为接受全方位监督作好准备。三是科目设置在财政部收支科目分类基础上,按支出性质增加了多维设置,便于统计分析。 4、常州市何时向全社会公开财政“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答:“三公”经费按现行会计制度,没有单独的核算科目,因此数据统计上较为困难。财政部就此正在制定完善会计核算办法。同时,我市财政部门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届时将对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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