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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贫助困 常州财政已用去了1.4亿
发布日期:2012-09-27
 
       “7800元的血液透析滤过,自己付了779元”,因病致贫的低保户钱国华说。自从女儿得了尿毒症,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下岗家庭,立刻就陷入了困难。“这几年,女儿医药费已经花去几十万,如果没有政府的医疗救助,我们肯定没有办法坚持到现在”。据悉,像钱女士这样生活困难收到政府救助的市民还有很多。财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常州财政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在民生投入上不惜力,2012年各类用于民生上的预算安排占整个预算的规模在55%以上,其中市级财政2012年预算用于社会救助类的资金近1.4亿元,常州社会救济水平也不断提高。
低保标准年均增长10.7%
       据介绍,早在2004年,常州就建立了城乡低保标准与城市居民收入水平直接挂钩的增长机制,从制度上明确按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25%比例综合确定城乡低保标准。今年上半年,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9457户、54805人,保障人数占户籍总人数的1.5%,累计发放保障金7075万元。并将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内且有特殊困难的6类群体认定为低保边缘户,对其发放价格补贴、年终一次性救济,并给予享受医疗救助等待遇。常州城市低保标准也从2007年的300元/月,提高到2012年的500元/月,年均增长10.7%。现在,常州月人均收入低于500元的城市居民和低于390元的农村居民都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
价格指数涨5%,临补即涨50%
       据悉,常州财政还从医疗、住房、物价等多方面完善社会保障。对于老百姓困扰的医疗难问题,从2005年启动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开始,财政部门已在全市范围建立以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为基础,以惠民医疗和医疗救助为补充的新型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城市救助对象由政府资助参加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结付后剩余部分还可继续享受医疗救助:大病门诊和住院起付线全额救助,再按70%救助。农村救助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一旦患大病,经新农合补助后,还能取得一定的医疗救助。此外,专门为贫困家庭儿童设立重大疾病慈善救助资金,符合政策规定的自付部分孤儿按100%、低保家庭患儿按80%、低保边缘困难家庭患儿按50%的标准进行资助。
       另外,考虑到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财政部门在降低保障房门槛的基础上调高保障标准。对符合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实施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结合的保障方式,廉租房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租金补贴达16元。公共租赁住房每人每月每平方米租金补贴12元,单人家庭按1.5倍的标准补贴,二人家庭按1.2倍的标准补贴。保障家庭成员每人每月补足20平方米。
       并且,当价格指数涨幅在3%以上时,财政部门还将对城乡低保等七类对象,按当地低保标准的1/12每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涨幅在5%以上时,还增加50%。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市区约42000多人或户累计受益近800万元。
       另悉,财政部门每年还安排60万元法律援助经费,每个街道还有1.6万元援助资金,困难家庭可获得1-6千元不等的临时救助以及制定一系列就业援助政策等。
贫困儿童学前教育补助2000
       “低收入群体一个月收入或许一千元都不到,如果没有政府补助,子女教育就要花掉他们的一半收入”,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处长戴文英说。对此,财政部门对经济困难家庭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每生每年给予2000元的补助。对经济困难家庭中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给予生活补助,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安排260万元对中等职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每人每年补助2200元,2012年已有1477人受益。对普通高中残疾学生按每人每年1700的标准免除学费。安排50万元特殊教育免费入学专项资金,对各类残障学生实行免费入学,幼儿园、小学、初中、职中、光华学校分别每人每年补助5200元、800元、1100元、3100元、1080元,2012年累计超600人受益。
       另外,常州财政部门还将孤儿供养所需资金列入各地财政预算。对在政府举办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养育标准每人每月1260;对由民政部门监管的社会寄养散居孤儿及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养育标准每人每月750元,并逐年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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