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生猪无害化处理 |
发布日期:2012-08-08 |
为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常州市将首次对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头猪80元,中央、省、市、区财政各承担40元、13.6元、8元、18.4元。同时,对参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死亡生猪,如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则不予以理赔。各级财政部门将设立生猪无害化处理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据实使用。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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