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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可申领今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发布日期:2012-08-29

  本报讯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消息,9月1日起,市民可正式申领2012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财政补贴,申领的时间可持续至2013年1月31日。

  据悉,此次可办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为:

  ▲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

  ▲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6米(含6米)或者乘坐人数大于20人(含20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

  ▲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汽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将在常州市车辆管理所3号楼8号窗口设立联合服务窗口,9月1日起,符合申领条件的车主可到该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据悉,联合服务窗口的办公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至16:30,咨询电话为:86901508。在金坛和溧阳也各有一个申领点,分别为金坛市龙山路39号,咨询电话:82821105;溧阳市清溪路59号,咨询电话:87382018。

  需要提醒的是,符合条件的车主前往窗口办理申领手续时,要带上这些材料:《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市商务局网站下载(也可在联合服务窗口领取);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重型载货汽车报废补贴的不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此外,申请农村客运车辆报废更新补贴的车主,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以及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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