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溧阳市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 |
发布日期:2012-07-12 |
本报讯 江苏省溧阳市从三方面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完善农村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在稳定参保率的基础上,支持提高新农合的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今年起,溧阳市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33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达240元,比上年增加40元,增幅20%。另外,在政策范围内补偿由去年的70%提高到76%;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去年的人均25元提高到35元,服务内容也由去年的九大类22项扩展到十大类41项,考核指标也更加科学化精细化;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投入200万元为20所政府办基层卫生院推行了医生工作站建设,为区域内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居民和患者提供良好的基本卫生和基本医疗信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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