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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老人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1000元/月
发布日期:2012-06-21

  本报讯  今年起,我市全面建立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将按照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确定当年供养标准。即,2012年我市“三无”老人的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56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0元。

  “三无”老人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和抚养人确无赡养或抚养能力)的60周岁以上的老人(含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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