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5年取消81项涉企收费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6.46亿元 |
发布日期:2012-02-27 |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自2012年2月1日起,对包括建设、国土、民防、公安等五部门取消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据测算,全市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8912万元,其中:市本级2515万元。 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市根据部、省文件规定,5年6次共取消、停征及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政府性基金)与经营服务性收费81项,全市一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6.46亿元(其中市本级2.11亿元)。 此前5次取消收费分别为:2008年9月1日起,我市取消26项(包括2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市每年减少收费4.73亿元(其中市本级1.57亿元);2009年1月1日起,我市取消涉及3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市每年减少收费3226万元(其中本市级609万元);2009年9月1日起,我市取消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市每年减少收费1799万元(其中市本级381万元);2011年2月1日起,我市取消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市每年减少收费146万元(其中市本级114万元);2012年1月1日起,我市共涉及6家单位,包括财政、建设、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等部门,将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1项、降低收费标准1项,全市每年减少收费3218万元(其中市本级1826万元)。 链接: 今年2月1日起取消的5项收费: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抗震设计审查费、公安局的门(牌)楼收费、国土局的非农用土地有偿使用费、建筑业安全监督站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民防局的人防经费。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