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单位里的字画古玩,不可出租出借 |
发布日期:2011-12-30 |
本报讯 一些行政企事业单位里常有标本、模型、字画、古玩、雕塑等陈列品类的国有资产,日前,市财政部门出台的新规中明确,这些陈列品类的国有资产,原则上不得出租出借。如果因特殊情况需出租出借的,必须履行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出租收入明确为政府非税收入。据悉,这是全国范围内出台的首个针对加强陈列品类国有资产管理的新规。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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