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率先开展农村小型泵站长效管护试点 每站补助3-5万元 |
发布日期:2011-11-17 |
本报讯 为促进我市农村水利现代化进程,早日建成长效管护的农村水利工程体系,近日,市财政局联合市水利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小型泵站长效管护试点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小型泵站长效管护试点工作。 长效管护试点泵站有三项申报条件。首先,必须是近两年新建或改造过的外观新颖、漂亮,具有一定的水利现代化元素;其次,必须建筑物、机电设备完好,占地范围明确,有配套管理用房;再次,必须有专人值守、交通方便,便于参观学习。泵站管理经提升后,将作为农村水利管理的亮点和典型,对农村小型泵站管理起到示范引导作用。 对经评审和现场查看确定的长效管护试点泵站,市财政将在办公设备购置、周边环境整治、内部整理等泵站管理提升工作以及日常维护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站3-5万元。财政补助经费只能用于提升泵站形象及管理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对办公设备的添置、防盗门窗的更换等由各地统一政府采购后实物配发。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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