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方式调整 |
发布日期:2011-09-22 |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财政将调整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方式,全面提升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具体包括:一是统一收支口径。细化非税收入填列,将预算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专项资金,细化为纳入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收入、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二是实施项目预算滚动管理。认真梳理前两年项目,统一项目申报书、项目名称和填报要求。建立项目库,实现预算项目信息集中储存、分权管理、信息共享,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为准确编制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加强项目管理奠定基础。 三是开展绩效目标管理试点。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试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推动项目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下年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探索“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考评”的项目管理机制。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