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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设立专项慈善救助资金 救助大病贫困儿童
发布日期:2011-08-23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财政局获悉,为减轻贫困家庭儿童患重大疾病的医疗负担,我市设立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资金,专项救助18周岁以下重大疾病患儿。

  据悉,对患有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恶性肿瘤的重大疾病患儿,凡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自付部分按孤儿100%、低保家庭患儿80%、低保边缘困难家庭患儿50%的标准进行资助。

  救助资金由财政资金、慈善募集款、福彩公益金按5:3:2比例筹集,每年按实、按比例结算。市级慈善救助资金由常州市慈善总会进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救助资金的设立,将进一步完善我市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医保补偿、医疗救助、慈善救助为一体的互补保障制度,有效缓解我市贫困家庭重大疾病患儿的医疗困难。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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