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设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 |
发布日期:2011-07-27 |
2011年,常州市财政部门将在四个方面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一是完善奖补制度。会同市农办联合制订201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办法,优化奖补工作程序,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财政奖补工作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二是严格筛选项目。全市批准立项270个奖补项目,其中:拟建设村级道路177个,小型水利设施52个,文化体育场所13个,环境整治11个,村民自来水改造8个,植树造林5个,其他公益项目4个。共涉及45个乡镇、225个行政村。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奖补资金总量,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增强资金引导效率。争取3041万元省级补助资金,落实市配套300万元,区配套155万元,预计带动村级集体投入5200万、村民集资700万。 四是强化监督考核。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奖补工作检查考核。对未经民主议事、项目质量不达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以后年度奖补资格;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骗取奖补资金的行为,除追回违规资金、扣减下一年度奖补资金外,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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