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10万会计从业人员开始继续教育 |
发布日期:2011-04-25 |
根据常州市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江苏省财政厅有关要求,常州市近10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在2011年5月5日至2011年10月31日期间,进行24小时课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持各辖市、区财政局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继续教育由各辖市、区财政局负责。 市属高级会计人员、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和2011年1月1日以后领证人员参加由常州市财会教育中心组织的面授培训,市属其他持证人员一律参加网络培训。 参加网络培训人员需在2011年5月5日至2011年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期间,到常州市财会教育中心(化龙巷1号恒利大厦A座五楼,联系电话:86672801)进行网络学习报名。参加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和2010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视同完成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培训合格后,参加网络培训和视同完成人员,需在2011年11月15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到晋陵中路593号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办理课时确认登记手续;参加面授培训考核合格人员课时确认由培训单位统一办理。详情 常州市财政局网站(czj.changzhou.gov.cn)办事指南和通知公告栏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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