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临时补贴近期将陆续发放 |
发布日期:2010-12-12 |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近日我市已启动“低收入居民临时价格补贴动态机制”,并开始对低收入人群发放三、四季度价格临时补贴。本次物价补贴发放对象,除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的对象之外,我市还将低保边缘困难户纳入补贴范围,实现了全省覆盖范围最大。 据了解,此次我市财政共投入1200万元,对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儿、重点优抚对象、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失业人员等低收入人群按每人每季度100元、对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按每户每季度100元的标准发放三、四两季度物价补贴。 同时,大中专院校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办法和标准也已出台,按每位学生每季度100元标准发放。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期物价补贴会陆续发放到这些困难人员手中。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