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生态农业项目建设 沼气综合利用最高补助20万元 |
发布日期:2010-06-04 |
本报讯 今年,我市支持生态农业项目建设,财政也相应加大补助力度,沼气、沼液、沼渣综合利用项目最高补助20万元。 新近由市财政、市农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0年常州市生态农业建设项目招标指南〉的通知》中明确,此次可申报的项目内容包括沼气、沼液、沼渣综合利用工程建设,生态农业新技术研究和示范点建设,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农村沼气服务组织体系建设与培训等四类建设项目。 通知规定,对沼气、沼液、沼渣综合利用项目,每个项目补助10-20万元,其中沼气发电模式项目将采用实物配送方式补助,原则上每处5.5万元;对生态农业新技术研究项目,将由市组织有关单位、辖市(区)农村能源办实施,生态农业示范点建设项目实行3-5万元的以奖代补;对农村户用沼气工程项目,市级财政将与省财政补贴政策相配套,按不超过500元/户的标准配套补贴项目村农户;对沼气服务体系建设与培训项目,市财政将根据服务规模,每个项目补贴10-20万元,同时对当年度集中组织沼气实用技能和管理服务培训业绩突出的部门或组织给予5万元的补助资金。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