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刺激汽车以旧换新 最高补贴标准提到18000元 |
发布日期:2010-02-02 |
本报讯 报废老旧汽车的补贴标准为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报废“黄标车”的补贴标准为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报废 对已经按原补贴标准发放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车主,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重新按新标准进行确认,确认完成后,由财政部门按照新的补贴标准向车主补发差额部分的补贴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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