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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财政:住房消费减免税收2.12亿元
发布日期:2010-01-12

常州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居民住房消费,积极贯彻国家房地产交易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截至2009年底,市财政累计减免和返还税收2.12亿元。 

因税率下降减免税收1.87亿元,32508户居民和单位受惠,其中14516户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居民享受“零契税”优惠,减免税收0.38亿元;对购买不足5年(200911日起改为2年)的住房转让,返还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营业税0.24亿元。刺激政策的实施,对恢复居民住房消费信心,减轻居民住房消费税收负担,促进常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推动经济企稳回升发挥了积极作用。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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