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出台 设服务窗口 |
发布日期:2009-11-19 |
【来源:常州日报】 补贴范围涵盖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与“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车主只能选择申请一种补贴。 针对不同的报废车辆补贴标准也不同。报废老旧汽车的补贴标准为: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报废“黄标车”的补贴标准为: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3000元;轿车、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为方便车主办理补贴资金申领手续,在常州市车辆管理所3号楼8号窗口设立了常州市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委托常州常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受理和初审车主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并实行集中审核。溧阳、金坛可在当地的分公司办理。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车主须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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