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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1月1日起——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暂存款全面改革
发布日期:2010-01-04

 

本报讯 为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我市自201011日起,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暂存款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改革。

这次改革将首先统一票据,使用《常州市结算资金一般缴款书》,取消全部手工票,使用电脑开票。其次,比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程序,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对应,明细核算的方式,单位开具暂存款票据时,按明细项目填写对应项目编码;申请拨付时,按缴入财政专户时对应明细项目拨付。

对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暂存款,还将分为构成收入性质的暂存款和不构成收入性质的暂存款,每年定期清算。对不构成收入性质的,经财政审核后,结转下年使用;构成收入性质的,统一转作非税收入。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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