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部署学习实践活动 |
发布日期:2009-03-20 |
【来源:常州日报】 本报讯 财政部门的学习实践活动从现在开始,到8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3月中旬到4月下旬为学习调研阶段,重点是学习调研、解放思想讨论;5月上旬到6月中旬为分析检查阶段,重点是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6月下旬到8月底为整改落实阶段,重点是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近几年,我市财政部门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生态环境整治修复、民生民本、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今年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点围绕“会不会发展、能不能创新”的问题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突出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问效等后续管理机制。 通过今年学习实践活动,我市财政部门将努力实现思想观念有新转变、机关作风有新改进、财政改革有新突破、深化服务有新提升,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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