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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
发布日期:2009-06-11

【来源:常州日报】

 

本报讯 昨天上午,我市召开治理“小金库”工作动员会议,根据中央统一要求,安排部署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俞志平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季忠正讲话。

为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市成立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牵头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人民银行常州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常州银监分局等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季忠正阐述了“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并对工作目标、清理范围、工作重点、相关政策、纪律等提出了详细和具体的要求。他指出,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抓深抓细抓实。各区县和市级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纪检、财政、审计部门要抽调精兵强将组成检查队伍,完成好重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面不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低于20%。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要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对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案件移送、宣传报道工作的督促指导。要强化源头治理,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建立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俞志平要求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详细研究实施意见;要精心组织,确保推进,把握好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长效机制等三个基本环节;要严格检查督促,维护政策纪律严肃性。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分4个阶段,从20095月起至2009年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截至610日前。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截至6月底。各部门、各单位应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自查面必须达到100%。第三阶段为重点检查,时间为7月初至10月底。重点检查对象: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2.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3.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新闻媒体机构等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4.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5.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6.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认真的部门和单位。第四阶段为集中处理和整改建制,截至11月底。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依法处理,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政府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信箱,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举报信箱:czjb@mail.czfb.gov.cn。举报电话:0519-8568058585681871

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组,分赴各辖区加强督促和指导。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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